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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水号 | 20221121003 | ||
标 题 | 丘北县锦屏镇财政所主任科员的检举信 | ||
写信时间 | 2022年11月21日 | ||
信件内容 | 尊敬的领导! 请将来信转至【丘北县锦屏镇财政所】。我反映该单位公职人员【马*】。其利用单位在职证明,却后续本金未还完的情况下便躲骗各种方式拒绝偿还贷款。涉嫌恶意拖欠,道德素质缺失,作风不端。其行为违背*义核心价值观及党风廉政纪律要求。不仅为不守信的社会风气起到不良示范作用,也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,形成新的腐败现象。单位有管理责任。 1,请主管部门领导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客观、公正调查取证,还原事实真相,领导党委以及直属领导对当事人进行约谈教育,加强政府单位人员思想素质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。要求其停止犯错违纪,停止侵害民众权益。 2,对相关单位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公开处理。整治国家机关人员损人利己无信用无担当歪风邪气,避免更多人员竞相效仿。 举报依据:党风党纪要求: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不允许以任何借口、手段侵犯和损害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。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】28条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给予处分: (五)严重违反职业道德、社会公德,家庭美德的;请有关部门公正处理,约束相关人员作风,加强监管,履行监管责任。; (由于佐证材料文件无法上传,如需配合发送材料请致电,谢谢~)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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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状态 | 已处理 | ||
回复内容 |
网民: 您好!您通过书记县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,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落实,现回复如下: 经过锦屏镇人民政府核查落实,马某贷款、借款属于个人行为,其与借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及还款问题属于民间经济纠纷,建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就合同履行纠纷解决方式的约定,通过双方协商或者诉讼等途径对合同效力、还款纠纷等问题予以解决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。 祝您工作顺利、身体健康! 丘北县书记县长信箱信访事项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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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对象 | 丘北县政府 | ||
处理时间 | 2022年11月21日 |